【明報專訊】卑詩省長簡蕙芝昨日突然宣布,將於8月2日開始對購買大溫住宅房屋的外國買家額外徵收15%的物業轉讓稅。新例實施後,外國買家若購買200萬元房屋則需要多繳30萬元的額外稅款。
許多已簽合約但來不及在8月2日之前成交的中國買家首當其衝,經紀們認為省府的打擊房價辣招短期內可能令大溫過熱樓市趨於冷卻;但也有專家認為,對中國買家來說,他們資金需要出來,即使需要多繳稅,也不以為意。
在省府實施新例前,任何人購買房屋需要付1%至3%不等的物業轉讓稅,但新例後外國買家需要付額外的15%物業轉讓稅。以一個價值200萬元的單位為例,本來要付3.8萬元稅款,但新例下如果是海外買家,則需要合共付33.8萬元稅款。
省財政廳長麥德莊(Mike de Jong)指出,省府蒐集於6月10日至7月14日的統計顯示,外國買家在房地產的投資超過10億元,當中86%集中在低陸平原,雖然外國投資是推動本地樓價上漲的其中一個因素,但在目前樓市新房源不足的情況下,外國買家的需求令樓市目前的供應更難滿足需求。
他表示,對外國買家多課15%的物業轉讓稅,希望能夠幫助管理外國買家需求,使市場能夠有時間完成新的房屋,滿足本地家庭對房屋的需求。外國買家所指的是不具永久居民身分或是加拿大公民身分的外國人士,例如持留學生簽證的中國留學生或是中國遊客均是屬於外國買家。
麥德莊指出,新措施亦包括防範逃稅的規定,該規定是為了找出那些特別安排為了逃稅的交易而設計,而省府從外國買家多收的稅收,則將用在幫助省民在住房、租屋等政府補助計劃上。在罰則方面如果發現有外國買家(個人或是公司)逃稅,則除了需要繳回應繳稅款加計利息,如果是公司還要多罰20萬元,個人則多罰10萬元,至於最高入獄時間則是兩年。
省長簡蕙芝昨日提出包括外國買家多課徵15%在內等房屋政策的新法案Bill 28。簡蕙芝指出,本省中產家庭應該擁有置業的權利,而且那些需要租房屋的省民也應該找到適合他們居住的單位,而省府宣布新措施即是為了幫助本省省民能夠在本地繼續生活,工作,並且養育他們的下一代。
她說,除了新措施,省府將繼續設法增加新房屋的供應,保護買家及賣家的權利,以及設法增加出租單位。
昨日公布的新例,杜華遜(Tsawwassen)原住民土地並不在實施範圍內。
省府在7月初首度公布海外買家統計,顯示從6月10日至29日,外國買家佔大溫房屋交易總數的5.1%,中國買家佔所有外國買家交易的76.6%,根據推算,在這段期間自中國流入本省樓市的資金達3億元。在個別城市中,以列治文市的外國買家比例達14.3%為最高。
省府昨日所提的法案,亦針對溫哥華房屋負擔問題提出其他新措施,包括撥款7500萬元設立「住房優先基金」(Housing Priority Initiatives Fund);修改《房地產服務法》(Real Estate Act)結束房地產自我監管的機制;修改《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允許溫市府開徵空屋稅。
麥德莊在今年5月時還對針對外國買家課稅持保留看法,當時他說擔心省府若針對外國買家課稅,會對來自亞太地區的投資人送出錯誤訊息。
原文链接: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60726/vaa1h_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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